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火车站综合换乘中心南广场工程站前人防改造及加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代理公司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2017年1月30日开工--2017年6月30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投标单位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有国内相类似人防工程业绩至少两项;
3.3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与本工程要求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具有相类似人防工程业绩至少一项;
3.4外埠投标人应按相关文件办理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
3.5投标单位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或网上报名。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 2000 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 长春市西开运街2855号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鸿石国际大厦10楼
邮编: 130000 邮编: 130000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0431-86196782 电话: 1560431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