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档案室搬迁加固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档案室搬迁加固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蛟河市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 月30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HZC202206090066;
2、项目名称: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档案室搬迁加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3、预算金额:¥86.66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86.66万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档案室搬迁加固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8、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9、建设地点:蛟河市人民检察院(业主指定地点);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収的特种工程与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公司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投标报名,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参加投标,执行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未登记的外省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下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并将查询资料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6日16:30止。
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蛟河市平台。
方式:参与蛟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蛟河市平台进行网上登记、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6月30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蛟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一(蛟河市红叶大街157-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1.7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缴纳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账户名称:吉林亿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31901878010902。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本次招标公告在蛟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推送至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蛟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街红叶大街162号
联系人:邱庆福 联系方式:0432-6753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吉林亿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红光小区5号楼右侧独栋2层楼
联系人:关丽华 联系方式:13134489780 3024252375@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丽华 电话:13134489780
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蛟河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疫情期间现场交易活动具体要求:
1.开标地点:蛟河市政务服务局4楼蛟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中心入口: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及代理机构人员从蛟河市政务服务局中心大楼南侧入口进入,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从侧楼梯专家通道上楼。
3.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不戴口罩、发热、隔离时间不到14天及重点防控区域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蛟河市以外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授权委托蛟河市本地人员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供应商)须配戴一次性手套)。
4.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严禁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审活动。
5.投标代理人应提前至少一小时来到开标现场,做疫情检查工作。
6.投标代理人除提供招标文件内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标当日行程码、全疫苗注射证明(吉事办中打印即可)。
7.进入开标大厅,与其他人保持2米安全距离。
8.开标结束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返回,不得逗留。
9.如有疫区行程、密接、次密接人员不得进入。
10.如违反以上规,所有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