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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九台区粮食局业务用房扩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04月17日      有946人浏览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九台区粮食局业务用房扩建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长春市九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17年04月17日 08:4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4月17日 08:30 至 2017年04月21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 ¥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在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以下证件及相关要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17年05月09日 13:30
开标地点 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翟洋
项目联系电话 13134474911
采购单位 长春市九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九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白超13944994610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15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翟洋13134474911

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九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九台区粮食局业务用房扩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九台区粮食局业务用房扩建工程

项目编号:JT-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洋

项目联系电话:131344749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白超139449946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翟洋1313447491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152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九台区粮食局业务用房扩建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0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区粮食局业务用房扩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九台区粮食局业务用房扩建工程

2.2招标规模:项目建筑面积535.11平方米,在原楼上接建一层,一层至三层建筑工程改造、给排水改造、采暖改造、电气改造,总面积2232.26㎡。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粮食局

2.6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5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09月30日

工期共139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单位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执行。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吉建招[2016]5号文 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以下证件及相关要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吉建招[2016]5号文 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和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7.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且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应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套,退还时无息返还押金。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投标单位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执行。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 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7日 08:30 至 2017年04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以下证件及相关要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 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以下证件及相关要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下午13:30时,开标地点: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九台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亚经贸新闻报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白超

    电 话:1394499461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1528号

    联系人:翟洋

    电 话:1313447491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九台区粮食局业务用房扩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信息来源:http://www.ccg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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