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春高新区拉洛小区、林校家属楼、世纪花园小区维修维护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60437-GC01-G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长春高新区拉洛小区、林校家属楼、世纪花园小区维修维护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公用局、长春市财政局以长公联字[2016]1号文件及长春高新区2016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3个标段。
2.2招标内容:1标段,世纪花园小区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等维修维护工程,包含1#楼-6#楼、8#楼,建筑面积约3.2万平面米;2标段,林校家属楼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包含1#楼-3#楼、4#楼A-B,建筑面积约2.1万平面米(含屋面保温防水等其他维修维护工程);3标段:拉洛小区、林校家属楼、世纪花园小区管网平衡及热计量安装等维修维护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南区)。
2.5计划工期: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08月10日。
2.6计划投资:1标段,482.7764万元;2标段,404.0142万元;3标段,383.8339万元。
2.7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外墙保温专业资质),原取得建筑节能工程(外墙保温)专业承包资质的在有效期内按照资质证书承揽范围从事投标活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为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的“暖房子”热网平衡施工准入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人员资格要求
1标段:应明确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节能(外墙保温)培训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配备2名管理人员(由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或持有省厅核发的施工员、质量员等岗位证书人员或经过节能培训的的管理人员担任),配备7名技术工人(由省厅核发的中级以上抹灰工或经过节能培训的技术工人担任),本项目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
2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配备2名管理人员(由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或持有省厅核发的施工员、质量员等岗位证书人员或经过节能培训的的管理人员担任),配备5名技术工人(由省厅核发的中级以上抹灰工或经过节能培训的技术工人担任),本项目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
3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
3.8 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兼中,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注:被授权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大街南行100米)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09A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的建筑节能(外墙保温)培训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对应“3.2投标申请人人员资格要求”);
6、企业法人、专职安全员及注册建造师的安全考核证;
7、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相关证书(投标人对应“3.2投标申请人人员资格要求”);
8、法人授权委托书(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9、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10、近三年(2013年-2015年)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11、3标段投标人需提供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的“暖房子”热网平衡施工准入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6年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22#楼2楼236开标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
联系人:李东
电话:0431-8554329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联系人:姚萍
电话:0431-85832429转801